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,根据《江苏师范大学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》(苏师大委〔2014〕28号)相关要求,经研究,决定在2017年廉政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,开展2019年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排查范围
各学院、机关各部门、直属业务单位。
二、排查内容
1.理清权力清单
对照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和要求,对人、财、物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等决策权进行梳理确认,从管理事项、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,理清本单位权力底数,形成职责和权力清单。
2.排查廉政风险点
对应职责、权力清单,全面排查本单位在权力运行方面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。对涉及人、财、物管理方面,要加大排查力度。排查中,要根据岗位设置和职责变化情况,要强化问题意识,突出找准找全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点,细化分析廉政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。
3.制定防控措施
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,建立以制约和监督为核心的岗位风险防控措施,防控措施要权责清晰、流程规范、措施明确、预警及时,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重点领域、重点环节全覆盖,构筑“风险明确、责任到人、整改到位”的廉政防控机制,用完善的制度预防廉政风险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10月25日前,各单位采取自己查、群众提、领导点、组织评等方式,理清权力清单,查找廉政风险点,填写《2019年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情况表》(见附件),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,报校纪委(监察专员办)审核备案;
2.12月15日前,各单位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机制自查的基础上,校纪委(监察专员办)对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,加强组织领导,周密安排部署,认真组织实施。通过本次排查工作,切实做到知风险、防风险,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意识;构建并完善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,形成分级管理、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。
2.注重实效。查找廉政风险点的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,防止排查内容笼统空洞,要将各类风险细化,做到无重大遗漏。各单位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症结、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,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,建立防控台账,突出全员参与、群众监督,确保排查和防范工作取得实效。对检查发现排查风险不认真、制定措施不扎实、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,校纪委(监察专员办)将及时通报处理。
3.及时报送。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,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,结合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分工情况,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。
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及《2019年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情况表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于10月25日下午5:00前报送至校纪委监督检查处办公室(静远楼#2112),电子稿发送至jcc@jsnu.edu.cn,邮件名称注明“XX单位+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/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表”。
联系人:酒文翀;联系电话:8560。
党委办公室
2019年9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