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,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五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函》文件精神,江苏省第十五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已经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选派原则
江苏省第十五批科技镇长团团长、团员的选派,将根据我校产学研合作的实际需要,并结合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选拔使用,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。
二、人选条件
政治素质好,理想信念坚定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有一定的专业特长、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作风扎实,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。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
团长人选应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职务,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一般应为中共党员。
2.科技镇长团团员人选
团员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,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或担任正科级以上职务。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。
三、任职安排
按照中组部《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根据各地实际,统筹安排挂任职务。
科技镇长团团长负责分管或协管派驻地区的科技、人才工作。任职从2022年8月起,时间一般为2年。科技镇长团团员负责分管或协管派驻单位的科技、人才工作,任职从2022年8月起,时间一般为1—2年。职务安排按照《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五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函》规定执行。
四、基本程序
1.个人申报。个人自愿报名,并经所在单位和分管校领导同意后,根据《江苏省第十五批科技镇长团岗位安排表》(附件1)提供的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申报。
2.提交材料。申报人将填写完整的《江苏师范大学科技镇长团团员(团长)申请表》(附件2)和学历学位、职称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,于5月25日前交至党委组织部干部科(3#513),电子表发送至:zzb@jsnu.edu.cn。联系人:徐彬,联系电话:83656066(56066)。
3.确定拟推荐人选。党委组织部将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,并根据挂职单位的岗位需要和我校干部人才培养计划,确定拟推荐上报人选,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网上填报。
4.确定推荐人选。党委组织部与相关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对接,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和选派方案,报送省委组织部。
2.江苏师范大学科技镇长团团员(团长)申请表(第十五批).doc
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
2022年5月19日